何歡跟著施逸去了他家里。
很高檔的小區,是套大戶型的房子。
何歡沒有問這房子是施逸租的還是買的,她對這些東西提不起好奇心。光要想一日三餐吃些什么就夠累了,還要上班,還要與人打交道,下了班再去關心些他人私事,她自認沒有這份精力。
跟她的平靜淡然不同,施逸非常熱情。一進門就開鞋柜給她找拖鞋,找了半天不好意思地拿出他自己一雙富余拖鞋遞給她:“抱歉,家里只有我的拖鞋,你將就穿下?還是我現在叫個外賣送一雙女式的過來?”
何歡無所謂地接過拖鞋拋在地上:“就這雙就行?!?br/>
然后脫了自己的鞋子,把腳伸進拖鞋里。
大大的拖鞋套在她白皙纖細的腳上,像兩只船一樣。
也越發顯得她的腳有種格外的女人味。
施逸看著她圓潤腳趾的眼神暗了暗。
差點就想直奔主題。
是饑餓的腹鳴聲令他尷尬回神——他的肚子不合時宜地咕咕大叫。
他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尖,解釋道:“中午沒吃太飽?!?br/>
何歡難得地真正笑了出來,不是那種隨意地笑一下把話題敷衍過去。
“理解,年輕人,還在長身體?!?br/>
施逸也跟著笑起來。
兩個人脫了外套,竟和諧地一起做起了晚飯。
何歡沒想到,施逸看起來一點居家氣質都沒有——他看上去是那種愛玩、會玩的年輕帥男人,廚房的事物他應該一手不沾的??蓻]想到,他燒起菜來,像模像樣,火候到了還能上演一出漂亮顛勺。
反而何歡什么臟手的活都不用做,只需要在適當時候遞遞調料就好,還要被施逸感謝:你這是幫了我這鍋菜的大忙。
何歡想,辦公室那些姑娘們說得倒沒錯,這年輕男人咂摸起來確實是仙品,帥氣、會做飯、給足情緒價值。還有,身上功夫是真的好。
兩個人一起吃了飯。
沒怎么聊天,但居然也不覺得尷尬。這是何歡相處下來難得地覺得不累心的人。不用特意說話招呼對方,不用特別應酬對方的興趣喜惡,放松地待在自己的情緒里就可以。